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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全面规范党政机关干部社会团体兼职工作

发布时间: 2005-10-19  字体:[ ]


      近日,如皋市对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进行了全面回顾清理。市委常委会讨论确定了此次清理的原则和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的审批权限,明确了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范围,再次重申了所有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人员一律不兼薪的纪律要求。原则规定:在职党政机关干部原则上不兼任社团领导职务;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的社团,确需在职党政机关干部兼任的,坚持上下模式一致,经集体讨论确定;一些娱乐性、专业性、学术性的社团,可由退二线或退休党政机关干部兼任领导职务;凡需要使用国有、集体财物作为注册资本金的社团,必须提请主管部门集体讨论。
(作者单位:中共如皋市委组织部 永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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