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史就是一部创新创业史
美国建国200多年来经济发展的历史,是一部高扬进取精神的创新创业史。从19世纪的蒸汽船、轧棉机、电报、牛仔裤、安全电梯、跨州铁路,到后来的电灯电话、无线电、电视、空调、汽车、摄影胶卷、喷气式飞机、核电、半导体、计算机、互联网和基因工程药物;从建立大批量工业生产流水线到后来的风险投资公司的大量创立;从面向成熟企业的主板资本市场到面向创业企业的纳斯达克市场;从我们熟悉的电灯发明者爱迪生、飞机发明者莱特兄弟和软件帝国的缔造者比尔·盖茨,到鲜为人知的牛仔裤发明者李维·斯特劳斯及信用评级的创立者刘易斯·塔潘,等等。这些持续不断的重大发明和创新,催生了一个又一个新兴的产业,持续提高了美国的生产率,大幅增强了美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将美国这个年轻的国家推上了世界经济史上前所未有的高峰。
自20世纪40年代之后,美国成为全球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潮流的引领者,并一直保持到现在。据统计,美国研究开发(R&D)支出总量占全球的30%(2011年);世界前1%引用论文中,美国占46.4%(2012年),三方专利占全球的27.85%(2010年);知识产权贸易费用占全球的50%(2011年),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全球的32%(2012年)。全球诺贝尔奖得主近一半是美籍人,世界大学百强排名中美国大学占到一半以上。
美国强大的创新能力是如何形成的
归纳起来,主要是下述几个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是富于进取的冒险精神和创新文化。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其国民来自不同种族、不同国家。这些移民本身就带有强烈的冒险和创新精神。他们重视通过自身奋斗实现人生价值,鼓励探索创新,既赞美成功也宽容失败,崇尚爱迪生、盖茨、乔布斯这样的英雄。通过创新创业,实现人生价值,是美国梦的核心内容,这是美国创新力特强的文化基因。
二是高素质的国民教育和广纳人才的政策。一方面,美国是一个非常重视教育的国家,立国后不久,就颁布了《全民教育法案》,要求每个公民都要接受教育,并且把受教育的权利作为人权的重要部分。美国对教育舍得投入,建立了世界上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的教育体系,特别是高等教育方面远远领先其他国家。另一方面,美国也是一个非常重视人才引进的国家。在200多年历史中,成千上万乃至数百万来自世界各地、怀有抱负和梦想的高素质移民为美国创新注入了源源不竭的活力和动力。
三是良好的制度安排。美国是第一个将保护知识产权写进宪法的国家,在建国之初就颁布了专利法,极大地调动了发明创新的积极性。林肯称:“专利制度是在天才的创造火焰中添加了利益的燃料”。与此同时,美国也很注意防止专利权的滥用而扼杀竞争,于19世纪后期制定了“不公平竞争法”和“反托拉斯法”。到20世纪中期之后,随着美国逐渐成为世界第一强国,基础研究、国防军工技术研究、前沿性技术研究投入大量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为加快研究成果向应用技术转化,美国先后出台了《塞勒-凯氟维尔法》《国防航空和宇宙航行法》《购买美国产品法》《拜度法》《小企业创新法》等法案,建立和完善了军民融合、技术转移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制度,逐步形成以企业、大学、国立科研机构为主体的完备的创新体系。
四是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早期美国奉行自由市场经济主义,对创新的支持政策很少,到20世纪40年代之后,美国才对科技创新进行“适当干预”,逐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支持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和创新的政策体系。其主要做法是:在促进研究开发方面,政府持续提供大量财政资金支持基础研究、重要产业关键共性及前沿性共性技术研究和军用科技研究等市场失灵的项目,同时采取税收减免等措施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在成果转化方面,政府大力支持产学研合作和军民科技研究合作,通过税收优惠等措施扶持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发展;在需求培育方面,主要通过军事订购和政府采购对创新产品给予支持。
总之,在长期的发展中,美国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能有效激励创新的制度和政策体系,使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积极作用。这是美国创新活力源源不竭和长期保持领先地位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