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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化改革激发科技人才活力

发布时间: 2015-05-11  字体:[ ]

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谁占领了人才的制高点,谁就拥有创新发展的主导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市场规律,加快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用改革的杠杠撬动科学家、企业家、科技人员的创新创业活力。

创新评价机制。科学评价是人才开发管理的基础,是尊重和用好人才的前提。当前,人才评价存在标准不够科学、方法单一、行政化色彩浓厚等问题。创新人才评价制度,要做到“三个转向”:在评价重点和导向上,要从主要关注“过去成果”转向“现实产出和发展潜力”,引进人才不能只看既有身份、头衔和资历,而要统筹人才已有基础、科研周期、上升空间、创新创业意愿等因素。在评价标准和周期上,要从单一模式转向分类管理的多元化模式。比如,基础研究关键要看成果的科学价值、业界影响力,应用性研究关键要看成果的转化情况和对企业、产业的带动力,而不是简单地以论文数量、课题等级等来论高低。在评价主体上,要由行政主导转向专业、社会和市场力量协同开展,创新人才由专业共同体进行“同行评议”,创业人才由投资机构、消费者、合作伙伴等进行“市场评定”。

创新激励机制。人才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让创新人才名利双收,既是市场经济和社会公平的应有之义,也是激发科技人才活力的根本动力。创新激励机制,要着力推动“三个优化”:优化创新资源投入方向和支出结构。提升项目经费的竞争性和公平性,让真正想创新、能创新的人才,能通过竞争获得稳定的支持,而不是凭“官帽”分配经费;提高科研经费中人力成本支出比例,让科技人才光明正大地获得合理回报,而不是游走于弄虚作假的灰色地带。优化“创新致富”机制,围绕职务发明成果处置“简政放权”、科技成果公开进场交易、提高科技人才职务成果转化收益比例、鼓励科技人才兼职兼薪,以及针对高端科技人才实施年薪制、项目提成制和股权、期权、分红激励等进行大胆探索,打造创新致富的金钥匙。优化科技人才奖励和荣誉制度,对业绩卓越、贡献突出的人才,要给予更高的政治地位、社会荣誉和物质奖励,让创新人才有财富、有地位。

创新资源配置机制。近年来,我国创业创新投入不断增长,但使用效率仍待提高。比如,有些项目多部门重复立项、重复资助,造成浪费;有的项目缺少有效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导致投入很大、成果一般。提升政府性创新资源配置效率,要建立开放透明的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强化公平竞争和绩效评估,实行项目经费分阶段拨付、后补助、升降级和淘汰退出政策。提升政府性创业资源配置效率,要统筹整合各类扶持资金,避免重复资助;要创新投入方式,从直接资助、贴息、补贴向股权投资、共享知识产权、创投基金、政府采购等转变。要实施积极的经费扶持和财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养科技人才,引导更多社会资源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营造创新创业生态。创新创业是个复杂的过程,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设立科技法庭和科技仲裁院,破解专业技术事实认定难题,让创新人才不为剽窃所扰。要强化“才·富”对接,探索创新项目众筹模式,成立民营资本人才项目投资基金,推动人才创新创业意愿与企业家转型升级需求对接、企业技术攻关难题与科研成果对接、技术优势与民营资本优势对接、科创产品与政府公共采购对接。要创新政府服务模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合政务服务资源,打造人才服务联盟,形成全过程、全方位服务链。扶持科技服务业发展,培育科技咨询、评估、认证、交易、孵化专业机构,提供高水平、国际化的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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