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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1〕7号)

发布时间: 2011-03-30  字体:[ ]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人才办〔2011〕7号

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培养管理期已于2010年12月期满。现就做好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的对象为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省第三期 “333工程” 培养对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并报省人才办,不再进行考核:

  (1)调离本省的;

  (2)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3)辞去公职的;

  (4)被取消培养资格的;

  (5)去世的。

  考核期间,公派出国尚未回国的,归国后补充考核,并在考核情况汇总表中注明。培养对象如有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请一并在考核情况汇总表中注明。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培养对象在管理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一)政治思想表现: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否积极参加有关政治理论培训和学习活动,服从工作安排;能否爱国奉献、求实创新、团结协作。

  (二)主要工作业绩:(1)能否在科研工作中刻苦钻研、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业务水平;(2)能否较好地发挥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作用,本人在学科建设中的贡献如何;(3)培养期内个人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主要贡献、个人在本学科领域的主要创新成果,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4)承担省“333工程”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

  (三)培养对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照双向目标责任书考核)。

  三、考核等级和标准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培养对象的比例不超过10%。优秀等次的评价标准是:政治素质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双向目标责任书中的个人工作目标。第二、三层次优秀等级的培养对象应分别达到《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办法》(苏人才〔2006〕3号)规定的第一、二层次的选拔条件。

  四、考核组织

  根据《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2006〕3号)的有关规定,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由省人才办负责考核。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按现单位隶属关系,由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培养对象所在单位配合。

  考核工作由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牵头部门组织归口单位具体实施。

  五、考核方法与步骤

  1、培养对象认真填写《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表》,总结管理期内(从入选到2010年12月)政治思想、工作业绩以及个人工作目标和“333工程”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等,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对培养对象填写的《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表》进行审核,作出书面鉴定,按隶属关系报市人才办或省有关主管部门。

  3、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有关主管部门按学科或行业分别成立若干专家考核小组,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在管理期内的学习、科研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考核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及经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期满考核表、《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和《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报省人才办。

  4、省人才办组织专家对第一、二层次及各市、省各主管部门考核为优秀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审,并将考核结果提交省“333工程”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结果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优秀且符合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者,可直接作为候选人,参加第四期“333工程”高一层次培养对象的评审,或直接进入第四期“333工程”同一层次继续培养。

  考核合格且符合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者,可以继续申报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

  考核为优秀或合格,但不符合第四期“333工程”相应层次年龄要求的培养对象,自然退出“333工程”培养管理范围。

  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

  七、有关要求

  1、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各有关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成立专门考核班子,认真扎实地做好省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的期满考核工作。

  2、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各有关主管部门结合考核工作,对实施省“333工程”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并根据考核情况填写《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3、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各有关主管部门,请于2011年5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省人才办。

  (1)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及经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期满考核表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归类整理,与考核表分开装订成册);

  (2)《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近五年获得省级以上重大奖项和国家发明专利的,需附证书复印件一份;

  (3)《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4)本地、本部门第三期“333工程”实施情况总结一份。

  为便于考核工作的开展,有关材料已上网,可登录江苏人才工作网(网址:http://www.jsrcgz.gov.cn),从“333工程”栏目中下载。联系人:王庆明,联系电话:025-83393889,邮箱:333gc@163.com。

  附件: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包括考核表)

  1、《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材料袋封面》

  2、《江苏省第三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管理期满考核表》

  3、《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

  4、《江苏省第三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30日

  主题词:“333工程”  培养对象  考核    通知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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