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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6-15  字体:[ ]

关于做好2013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通委人才办〔20157

各县(市)区人才办,市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处:

  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51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内容

  2013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资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等。

  二、结题验收程序

  1、获得2013年度第四期“333工程”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填写《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1)和《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撰写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和内容不作统一要求),项目结题验收材料请于20151010日前报市人才办。

  2省人才办对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承担的科研资助项目组织专家进行会议答辩评审(评审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承担的科研资助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题验收结果应用

  1、结题验收评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总数的10%。对达到优秀及合格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对不合格的,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应于2个月后再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进行第二次专家评审。

  2、逾期不能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或经第二次专家评审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3、结题验收结果列入省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内容和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的重要依据。验收结果优秀的,优先推荐其项目申报省科技进步奖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及时通知获得2013年度科研资助项目的对象,认真做好准备,确保结题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2、有关材料可从江苏人才工作网(www.jsrcgz.gov.cn)进行下载。

  3、验收上报材料一式一份,主要有:

  (1)《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用A4纸装订成册)。

  (3)《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需提供Excel电子版)。

  市人才办联系人:汤新明、单丹丹,电话:0513-85098539邮箱:ntswrcb@163.com,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市行政中心综合楼1719室。

  附件:

    1、《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江苏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3《2013年度省第四期“333工程”科研资助立项项目(南通市)》

中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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