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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四届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31  字体:[ ]

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南通新一轮人才新政,大力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构筑长三角北翼人才高地,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创业热情,大力集聚“爱国、奋斗、奉献”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16〕15号)、《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19〕12号)文件,现就做好第四届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一)江海杰出英才奖。凡在我市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及其他各类优秀人才。奖励人数不超过3人,每人奖励100万元。

(二)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凡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来我市工作(创业)满3年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团队。奖励人数不超过5人,每人奖励 20万元。

(三)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凡具有国家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一线职工。奖励人数不超过5名,每人奖励 10 万元。

已获南通市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奖项的评选。

二、申报条件

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推荐人选,应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弘扬践行爱国奋斗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崇高的职业道德,具体评选条件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江海英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等4个办法的通知》(通办发〔2010〕9号)执行。

个人主要事迹是指2016年以来获得的奖励、荣誉,取得的业绩和贡献以及职业道德方面的情况。

三、推荐名额

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各县(市)区、市国资系统分别推荐不超过3人,市直单位分别推荐不超过2人。

四、申报程序

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含省部属驻通单位)组织基层单位进行申报,自荐对象可直接将申报表报送所在县(市)区人才办或所属市主管部门。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单位党组(党委)根据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遴选、研究确定推荐对象。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

2.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认真把关,好中选优,注重人才的贡献、业绩和社会影响力,确保候选人具有较高公信力。

3.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江海杰出英才奖申报表、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申报表、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成一册(A4版面,包含封面及目录),一式四份。

(2)请各地、各部门对申报对象审核把关后统一汇总(盖章)后将江海杰出英才奖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南通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市行政中心1719室,电话:85098539,邮箱:ntswrcb@163.com);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南通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对外合作处(市政务中心2415室、电话:59000151, 邮箱:rckfc@163.com) ;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南通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市政务中心2413室,电话:59000173,邮箱:nt2413@163.com),并将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发相应受理部门邮箱。

(3)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相关表格可登陆南通人才工作网(rc.nantong.gov.cn)下载。

附件:   

     1.江海杰出英才奖申报表.doc         

     2.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申报表.doc

     3.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申报表.doc

     4.推荐对象汇总表.doc

中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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