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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27  字体:[ ]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通州湾示范区社会管理保障局,通大附院,市属市管各有关医院: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提高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水平,全力打造符合上海“北大门”定位、具有国际影响和独特优势的产业科技人才高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16〕15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综合服务能力和专科特点,确定通大附院、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2所医院为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市级定点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机构”,目录见附件1)。所有定点机构应成立“高层次人才医疗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卡办”),并明确专人负责具体事务。“绿卡办”负责人应选择熟悉医院业务流程、善于沟通、服务意识强的同志,原则上由门诊部负责同志担任。“绿卡办”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由我委将汇总成“绿卡办”通讯录,发放给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保障对象”)。县(市)、区(含通州区)定点机构的确定由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各定点机构应组建医院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专家库,建立完善绿色通道和24小时应急保障制度。同时,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保障对象需要诊疗服务时,可自行选择定点机构,并与“绿卡办”负责人联系,可享受专家预约、优先检查、专人引导、多学科会诊、优先住院、康复随诊等全程健康管理和个性化诊疗服务。具备条件的医院应设置高层次人才专用诊室。

三、各定点机构可结合自身特点,与有需求的保障对象主动对接,为其配备有经验的医疗保健专家,提供健康咨询、定期复诊、康复指导、中医养生等“一对一”健康顾问式服务。同时,积极拓展医疗救治渠道,对确有疑难或本地医疗机构不能确诊的病例,帮助联系上海等地的知名医院或专家开展会诊,必要时及时转诊。

四、各定点机构要为保障对象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及时记录其动态的健康保健及疾病诊疗信息,并通过微信、网站、畅医南通APP、短信、远程医疗等形式向高层次人才提供检验检查结果、健康状况等查询和信息推送服务。同时,于每季度第一周内,将上季度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报我委医政处。

五、各定点机构要充分认识到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将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充分展现卫生计生系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民生保障意义。我委将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定点机构考核细则,从人员配备、硬件设施、就诊流程、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定点机构进行嘉奖或调整。

请各地、各定点机构将高层次人才医疗保障工作方案和“绿卡办”联系方式以电子版形式于3月27日报我委医政处。各县(市)区由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汇总后上报,通大附院、市属市管各有关医疗单位直接上报。

联系人:黄利民、康  宁,联系电话:85053673,

E-mail:ntykb@163.com。


                                                             南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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