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服务全区产业转型升级,近期,杭州市余杭区人社局联合区财政局制定出台《余杭区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和奖励办法(试行)》,参与单位和个人层层都有补贴和奖励。
补贴和奖励对象涵盖余杭辖区内企业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就业、参培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在职人员,承担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区内承训机构(含企业、行业协会)和余杭区职业技能带头人。
在培训补贴方面,对区内承训机构按最终取证人数给予培训鉴定费80%的补贴,属余杭紧缺职业工种的给予全额补贴。个人经余杭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参与省市定点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训并取证的,参照执行。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组织赛前训练的(经备案),可按赛后取证人数,给予补贴600元/人。
在培养奖励方面,承训机构为余杭区直接培养、输送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可获奖励50元/人;中等职业学校直接培养取证全日制在校生的,可获奖励500元/人。个人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证书并符合条件的,可分级别奖励高级工300元/人、技师500元/人、高级技师800元/人;其中被授予余杭区职业技能带头人的,可获特殊津贴100元/人·月。企业吸纳应届高技能毕业生就业,可获奖励1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