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紧紧围绕现代化指标,大力实施高技能人才七年倍增计划,完善政策,创新机制,营造高技能人才开发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奖励的良好氛围。2012年,全市培养高技能人才2.95万人,完成省目标的250%;高技能人才总数达19.09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28.42%,居江苏江北第一。2013年,全市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6.93万人,完成省目标的86.6%;新增高技能人才1.22万人,完成省目标的85.9%。
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着眼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重点落实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通过全国百家职业培训示范城市、省重点产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我市3名高技能人才入选全省7名高技能人才引进计划。加快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业绩贡献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政策与产业政策的统筹衔接,为加快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提供政策支撑。凡对职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进行岗位提升培训的企业,根据不同规模和培训鉴定获证比例,奖励该企业当年缴纳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市级统筹部分。对企业新增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分别按每人2000元、3000元、4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市区企业中,凡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突出,获得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称号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凡企业培养的首席技师,每月发放津贴1000元,期限2年。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并且有职工被认定为南通市企业首席技师的,给予5万元补助。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10万元补助。今年组织开展市区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奖励申报工作,奖励84家企业646万元,比上年增加奖励46家企业近400万元。组织申报省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补贴计24个工种2187人309万元。我市宝钢钢铁、港口集团等7家企业获省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先进企业称号,并获奖励49万元;我局获省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我市被国家人社部确定为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百家城市之一。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及职业培训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会议作经验交流或会议发言。
积极发挥技工院校基础作用。建立技工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教学内容与企业岗位需求对接的动态调整机制,重点发展与我市支柱产业、先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相关的专业。创新培养模式,扩大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促进技能培训与产业需求有效衔接。引导企业职工借助技工院校平台实现职业生涯技能提升。推行企业在职职工就读技工院校的弹性学制、学分制政策。大力实施“百校千企”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推进“一体化”教学方式,为我市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技能人才。开展技工院校“示范专业、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创建活动,强化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实施“百千万”师资培养工程,组织开展以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为主题的教研活动,推动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鼓励技工院校拓展多元招生渠道,在坚持面向城乡初高中毕业生、青年求职人员开展学制教育和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积极扩展培训对象,面向企业在职职工、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群体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培训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功能。我局连续8年被省人社厅表彰为全省技工院校招生、就业工作“双先”单位,为推动南通经济发展培养造就了一大批技能人才。
搭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平台。鼓励行业企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比武,选拔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建立技能比武交流平台。人社部门每年会同总工会、经信委、城乡建设局、团市委等部门和团体开展一系列技能比武活动,对成绩优异的选手授予技术能手、技术状元、五一创新能手、青年岗位能手等称号,晋升一级职业资格,根据有关程序优先推荐申报技师、五一劳动奖章等职业资格或荣誉。安排专项资金奖励全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和职业(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凡选送人员参加省级以上大赛,获得省级一类大赛前2名,或国家级一类大赛前5名的企业,给予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奖励10万元。同时,组织各类高技能人才评选推荐工作,为高技能人才成长拓宽渠道。今年获评省高技能人才培养优秀示范基地1家、省首席技师7人;选拔推荐2名高技能人才申报省“333高层次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初审并向市委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南通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正式候选人6名;评选8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17家单位为南通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其中10家单位为南通市高技能人才示范培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