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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高技能人才集聚办法

发布时间: 2013-04-03  字体:[ ]

    总投入超6000万,建立5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平台、5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30个市级技师工作站,引进高技能拔尖人才最高可获10万元安家补贴……
  日前,厦门市出台实施了“海纳百川”人才政策体系,《厦门市高技能人才集聚暂行办法》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格外引人关注。厦门市计划用8年左右时间,引进高技能拔尖人才40名,集聚高技能人才总量12万。《办法》在高技能人才落户、住房、安家补贴、培养等方面均有新的规定。

源头“活水”引人才

  厦门市鼓励采取校企对接、订单式培养等方式吸引高技能人才。对一次性输送30名以上高级技工、20名以上预备技师、10名以上技师(高级技师)到厦门的,按每名1000元、1500元、2000元给予奖励,鼓励学校与厦门市开展对接,不断输送高技能人才来厦工作。
  据悉,为引进高技能拔尖人才,厦门市将以重点行业、重点工程项目为主,结合企业、行业、产业发展需求,每年定期组织用人单位赴西欧、日本等地引进高技能拔尖人才。利用厦门企业引进境外先进设备的有利条件,同步引进专门的高技能拔尖人才,并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安家补贴。
  厦门市还积极鼓励高技能拔尖人才以兼职、服务和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柔性方式到厦工作。外地退休后来厦门重点工业企业工作的高技能人才,经申请可给予每月800元的补助。
  在企业方面,积极给予引才政策,例如可以根据需要,设立高技能拔尖人才特聘岗位,并可参照经营者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收入水平,实行特聘津贴或年薪制。

落户厦门更容易

  以前,来厦满五年才能在厦门落户,新政策出台后,高级工在厦工作满三年以上、技师满两年以上、高级技师满一年,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即可申请落户厦门岛外四区。值得一提的是,对引进的高技能拔尖人才,除给予最高10万元的安家补贴外,在获得相关荣誉称号后,可申请直接落户岛内,并在户籍、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可享受市引进人才待遇。
除了落户政策外,来厦高技能人才不仅子女能按要求落实入学政策,配偶也可享受同等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厦门积极将蓝领公寓建设纳入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并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符合相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还可按要求申请、申购保障性住房。
  对有高超技艺和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和在单位工作中起骨干作用并获得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的状元、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分别授予“厦门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和“厦门市优秀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五年内每月享受1200元、800元的政府高级技能人才津贴。

出境培训给补贴

  厦门市注重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根据《办法》,将实施境外培训工程,每年从紧缺技术工种中选派30名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富有创新潜力的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和职业技工院校名师到境外知名企业、知名培训机构进修深造,学习借鉴境外先进制造工艺技术和先进职业教育培训理念、方法,给予总费用40%、最高2万元的补助。
  到2020年,全市要建立5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和30个技师工作站,形成较为完善的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和绝技绝活代际传承培训机制。市财政部门对每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市级技师工作站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经费补贴。同时,为服务全市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建设光电技术、建筑智能化控制技术、电焊技术、汽车维修、厂内起重设备等5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平台。
  此外,组织实施企业优秀青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企业急需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技师培训项目等,由政府出资购买培训成果,对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项目而且顺利通过的高技能人才,政府给予全额培训补贴。
  除了培训外,厦门市还将多方调动人才的积极性,通过技能竞赛、技术比武活动,选拔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每年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海峡两岸、厦漳泉同城化职业技能大赛,拓宽高技能人才评价考核选拔成长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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