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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动实施“外专百人计划”

发布时间: 2013-04-10  字体:[ ]

    江苏省人社厅日前出台《关于组织实施江苏外专百人计划的意见》,决定自2013年起,组织实施江苏“外专百人计划”,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引进100名国际知名的高层次、紧缺外国专家。
  关于引进的对象,《意见》明确,主要为高层次紧缺外国专家,分A、B两类项目。A类项目引进的专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引进后能够在江苏省连续工作3年,每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B类项目引进的专家,引进后能够在江苏省工作时间1年内累计不少于2个月,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水平职业资历。
  《意见》还明确,入选江苏“外专百人计划”的专家,根据服务时限和工作内容,每人可获省级专项项目经费支持等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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