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人才办[2008]1号
关于开展“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才办、各有关主管部门:
现就做好“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333工程”)培养对象的增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条件与原则
选拔范围、条件、办法按照《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办法》(苏人发[2006]3号)执行。第一层次人选年龄要求为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人选年龄要求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获奖年限为06、07年度。在选拔工作中,要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几个方面的结合:一是培养对象分布要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重点选拔我省“十一五”期间优先发展行业、产业所需的人才;二是在选拔标准上,要把获奖情况和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相结合,重点选拔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才;三是在培养对象的专业分布上,要做到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结合,重点选拔在应用研究中做出突出成就的人才。
根据培养对象现有人数,此次拟增选第一层次培养对象6名左右,第二层次培养对象50名左右,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不再增选。具体名额不再分配到各市及有关部门,请各地、各部门推荐时严格按照选拔条件把关。
二、选拔的程序
1、申请人认真填写《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申请书》,经同行专家推荐,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省有关主管部门。
2、培养对象人选申请书,由各市人才办和省有关主管部门收齐,连同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报省人才办。
3、省人才办组织专家对培养对象人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省“333工程”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三、有关要求
各市、省各主管部门在推荐和选拔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选拔程序和要求进行选拔,确保推荐人选质量。申报材料的填报要认真、细致、规范、完整。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书一式四份、附件材料一份(按人员分别装袋,附件材料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2、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两份,同时报Excel格式电子版。
3、各市、省有关主管部门推荐选拔工作情况报告一份。
请于2008年3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
为便于选拔工作的开展,有关材料已上网,可打开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jszzb.gov.cn,从“人才工作”栏目的“‘333’工程”中下载。联系人:张玉清,联系电话:025-83393873。
附件1: 材料袋封面.doc
附件2: 申请书.doc
附件3: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推荐表汇总表.xls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2月22日
主题词:“333工程” 培养对象 选拔 通知
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2月22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