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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专”起来

发布时间: 2017-02-16  字体:[ ]

日前中组部分别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宣传思想文化、高校、中小学校、科研和公立医院5个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结合行业实际和特点,细化了选拔任用这些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具体规定,更加注重专业化、具体化,对推动事业单位发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是干部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党管干部的“大盘子”之内。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始终把政治素质放在首位。这次出台的5个办法在具体任职资格上,针对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的个性差异,对领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一步细化,既提出政治标准,又突出专业素养;既有职业道德要求,又有相关技术能力;既有好干部的共性标准,又有行业特殊属性要求。这些规定更加强调专业化的岗位适匹度,更加符合事业单位发展的岗位需求,有利于更好地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选什么样的人决定事业发展的方向,怎样选人则需要更加灵活管用的方法。5个办法不再简单套用党政领导干部选任方式,而是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实际,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作出了更加灵活的安排。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岗位要求以及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可以采取单位内部推选、外部选派、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尤其要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在条件成熟的中小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医院,可以对行政领导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这些选拔任用方式开辟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用的新路径,不断拓宽选人视野、扩大选人范围,真正让讲政治、懂专业、善管理的内行专家走上事业单位领导岗位,着力提升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人员选得好不好,任期目标考一考。针对过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长期任职、交流不畅、考核机制不健全等现象,5个办法坚持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相结合,把任期目标与考核评价相挂钩,既考核任期内贯彻中央方针政策、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等共性内容,又重点考核业务发展目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任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一般应当免职。通过打破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铁交椅”,突破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困境,激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的“一池春水”,激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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