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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通市第四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管理期满考核及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9-12  字体:[ ]

通委人才办〔201611 

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市第四期“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226工程”)培养对象培养管理期已于2015年12月期满,根据《南通市第四期“226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通委人才办〔2011〕12号),现就做好市第四期“226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市第四期“226工程”培养对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市)区人才办或市有关牵头部门审核,报市委人才办同意,不再进行考核:

1.调离本市的;

2.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3.被取消培养资格;

4.去世的。

考核期间,公派出国尚未回国的,归国后补充考核,并在考核情况汇总表中注明。培养对象如有单位变动或其他变化,请一并在考核情况汇总表中注明。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培养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和目标完成情况。

1.政治思想表现:包括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有关政治理论培训和活动情况;爱国敬业、学风正派、求实创新、团结协作情况。

2.主要工作业绩:包括在科研工作中刻苦钻研、精益求精,自觉提高业务水平情况;发挥学术技术带头人作用及本人在学科和团队建设中的贡献情况;培养期间内个人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主要贡献、成果转化应用情况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承担市“226工程”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

三、考核等次和标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培养对象的比例不超过10%。

四、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市人才办负责组织实施。

“226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由市人才办负责考核。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由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支持配合。

五、考核及申报奖励方法

1.培养对象认真填写《市第四期“226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附件2),与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装订成册。申报配套奖励的填写《市第四期“226工程”培养对象申报奖励情况汇总表》(附件5),须同时提供本人开户行和账号,中期考核已申报过奖励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县(市)培养对象的配套奖励由培养对象所在县(市)负责。市区培养对象的配套奖励由市财政负责,其中,第三层次培养对象的配套奖励由各区或市有关牵头部门负责。

2.所在单位对培养对象填写的《市第四期“226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进行审核,第一、二层次报市人才办;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报县(市)区或市相关牵头部门进行考核评审,提出考核意见报市人才办。

3.市人才办组成专家考核组,按照规定的考核内容对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审,提出考核意见。

4.市人才办组织对“226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及第三层次中各地各部门推荐的优秀等次和初步认定不合格等次的培养对象进行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市委人才办会议进行审议。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优秀且符合市第五期“226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和办法者,可直接参加第五期“226工程”高一层次培养对象的评审,或直接进入第五期“226工程”同一层次继续培养。

考核合格且符合第五期“226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条件和办法者,可以继续申报第五期“226工程”高一层次或同层次培养对象。

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第五期“226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

七、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有关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成立专门考核班子,认真扎实地做好市第四期“226工程”培养对象的期满考核工作。培养对象要如实反映2011年至2015年间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学术活动、学习深造以及创新创业等方面的情况,对不申报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通报所在单位且不得申报第五期培养对象。

2.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有关牵头部门结合考核工作,对实施市第四期“226工程”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并根据考核情况填写《市第四期“226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3.各县(市)区人才办和市有关牵头部门,请于9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市人才办。

(1)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以及经考核推荐为优秀等次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及附件一份(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考核表一起装订成册),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2)市第四期“226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及经考核推荐为优秀等次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3)市第四期“226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4)市第四期“226工程”培养对象申报奖励情况汇总表。

(5)本地、本部门第四期“226工程”实施情况总结一份。

     为便于考核工作的开展,有关资料已上网,可登录南通人才工作网(rc.nantong.gov.cn)下载。联系人:汤新明、蔡佳辰,电话:85098533,邮箱:ntswrcb@163.com

 

附件:

1.市第四期“226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材料袋封面

2.市第四期“226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表

3.市第四期“226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及经考核推荐为优秀等次的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考核情况汇总表

4.市第四期“226工程”实施情况统计汇总表

5.市第四期“226工程”培养对象申报奖励情况汇总表

中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9日

下载相关文件:附件1、2

                        附件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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