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组织人事局、通州湾示范区组织人事局、南通创新区人才科技局,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南通市第五期“226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办法》(通委人才办〔2016〕13号),市第五期“226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经研究,现开展2018、2019年度市第五期“226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内容
市第五期“226工程”科研资助项目实施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资助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等。
二、结题验收程序
1、获得2018、2019年度第五期“226工程”科研项目经费资助的培养对象填写《南通市第五期“226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附件1)和《南通市第五期“226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撰写项目结题报告(格式和内容不作统一要求),报所在县(市、区)委人才办或市各有关部门。
2、各县(市、区)委人才办或市各有关部门对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和项目结题报告进行初审后,将项目申报材料、结题验收材料及《南通市第五期“226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Excel电子版)一并报市委人才办。
3、市委人才办对培养对象承担的科研资助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题验收结果应用
1、结题验收评审结果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结题项目总数的10%。对达到优秀及合格的项目颁发结题证书。对不合格的,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应于2个月后再次提交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进行第二次专家评审。
2、逾期不能提交2018、2019年度项目结题报告等材料或经第二次专家评审仍不合格的,予以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助资金。
3、结题验收结果作为市第六期“226工程”培养对象选拔的重要依据。结题验收结果优秀的,优先推荐申报省科技进步奖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五期“226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及时通知获得2018、2019年度科研项目立项资助的人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结题验收工作取得实效。
2、验收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一整册)包括:《南通市第五期“226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项目结题报告及相关附件;《南通市第五期“226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需提供Excel电子版)。
附件材料电子版可从南通市委人才工作网(http://rc.nantong.gov.cn/) 首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3、请各县(市、区)委人才办、市有关部门于2022年4月8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及结题验收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市行政中心综合楼1720),逾期不予受理。
市委人才办联系人:黄紫,电话:55018193,邮箱:ntswrcb@163.com。
附件:1.《南通市第五期“226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南通市第五期“226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
中共南通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附件)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市第五期“226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doc